各乡(镇、区)、县直各局、办、中心: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一五三”战略和五大重点的实施,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大胆创新、争创一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昂扬的斗志投身全县经济和社会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经县劳动竞赛委员会讨论,在全县政府系统开展“创业、创新、创优”干部推荐评选、表彰活动(以下简称“三创”)。为此,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三年来经济工作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全县干部中评选表彰一批招商引资、争项引资、民生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三创”先进典型。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营造浓厚氛围、共促和谐发展,把“小康平陆、生态平陆、和谐平陆”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评选范围和规模
评选范围:全县政府系统各单位及乡(镇、区)行政负责人。
评选规模:全县共评选“三创”标兵、模范30名。
三、评选依据
以招商引资、争项引资、民生服务等三个方面的工作实绩为主,综合日常工作,群众口碑各个方面,进行评选表彰。
(一)招商引资。2007年以来招商引资落地项目、到位资金、发挥效益方面情况,比资金数额、比项目效益。非生产经营性项目比社会效益。
(二)争项引资。2007年以来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数额、经济和社会效益,比工程质量、比如期完工、比综合效益。
(三)民生服务。2007年以来,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下岗职工问题、弱势群体安抚问题、全县社会稳定问题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服务项目、服务发展、服务三农、服务和谐等方面取得良好社会效益;比解决的矛盾的重要性、普遍性、紧迫性;比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效果;比工作创新、工作影响、工作实效。
四、表彰奖励
评选结束后,根据评选的实际情况,命名10名优秀人民公仆,同时命名“三创”标兵,县劳动竞赛委员会记一等功;20名“三创”模范,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对前10名记二等功,后10名记三等功,在县经济会、县人代会表彰奖励。
五、评选办法
(一)实绩提名。根据各单位、各乡镇报送的三年来工作总结和三年来全县经济工作督查考核表彰奖励的情况,综合本单位、本乡镇工作的实际,以工作实绩为主要依据。政府职能部门由政府分管副县长分头召开会议,广泛征求意见,拿出初评人选;各乡镇由县劳动竞赛委员会根据三年来工作实绩,投票推荐提名。原则上县直部门推荐27名,乡镇推荐3名。
(二)严格审核。竞赛活动办公室按照评选标准的要求,对初步人选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征求纪检监察、计生部门意见,仍在处分期的不能提名。招商、财政、发改对其所报个人典型材料中的相关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三)民主参与。在县政府网站开设网上投票专栏,通过向各乡镇、各单位下发相关通知,电视台播出,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指导思想、评选办法、参评人选,工作实绩,参评序号,让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家喻户晓,积极参与网上投票、手机投票,选出自己满意的人选。
(四)综合评定。组织劳动竞赛委员会及县级干部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民主投票、劳动竞赛委员会及县级干部投票权重比例,确定10名为优秀人民公仆及“三创标兵”,20名“三创模范”。优秀人民公仆由县人大组织考察表决最终确定。
(五)组织公示。将确定的优秀人民公仆、“三创”模范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公示中发现有不符合有关要求或群众举报监督属实的人选,取消表彰奖励资格,并不再替补新的人选。
本次推荐、评比、表彰活动,以各单位三年度目标责任为主要依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突出实绩,公平公开,群众公认,优中选优的原则,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要严格评选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监督,真正把近三年来为推进全县政治安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选拔出来。
平陆县劳动竞赛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