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明电,对极端天气条件下防范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等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国土、气象等部门建立通畅有效的应对联动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摆到突出位置,切实把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要扎实落实政务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强化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加强监测预警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早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进一步明确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层层落实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责任制,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强化排查工作,要打破常态下的巡查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集中进行排查工作。在近期的极端天气条件下,建立省直有关职能部门日报告制度。
《通知》要求,国土、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煤炭、安监、气象等部门要加强极端天气信息的沟通和共享,建立通畅有效的应对联动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增强通讯保障能力,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通讯畅通,并做好各种应急物资的储备,在高危、高发等区域,提前做好应急物资的调拨准备,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整合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救援设备、装备的准备工作,保障在第一时间内赶赴救援现场。
各部门职责
【国土部门】
要严密防范降雨引发的次生灾害,做好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技术指导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要对城市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实行重点防控,确保城市排洪管网的疏通和正常运转,提高泄洪能力;对城市低洼地区、积水严重区,要配备专门排水设施,对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的城市道路、桥涵等市政公共设施及时进行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完善城市防汛排涝责任制和应急预案。
【水利部门】
要强化水文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重点做好水库(含水保淤地坝)、河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的防范巡查工作;要加强堤防、水库等各类重点部位的巡查和监测,做好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对边山峪口的重点部位,强化市、县、乡、村四级管理责任。
【煤炭部门】
要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做好强降雨条件下的采空区等危险地域的排查工作,坚决执行井口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洪水水位时的井下生产人员撤离工作。
【安监部门】
要加强对露天矿、金属矿、非金属矿、排土场的排查和巡查;要加强危化品在极端天气下的管理工作,防止在大雨、暴雨之下沿边、沿沟、沿河的排放和泄漏。
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公路、铁路、民航的交通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