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专业成绩使用办法公布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本报讯 (记者 黄泽雨)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专业成绩怎么使用?26日,省招考中心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我省所有高校、外省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及专业(高职)院校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外省其他本科院校,既可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使用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使用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主持与播音、表演(含戏曲表演、影视表演)、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广播电视编导、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等专业我省高校使用省联考成绩,省外院校是否使用由院校确定。省内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时,分类划定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


 

同时,记者从省招考中心了解到,今年起部分普通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非英语)专业不再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和单独录取,调整为面向全国统考生源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2011年起全部调整为面向全国统考生源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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