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危害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犯罪活动将受严惩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7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日前表示,如果犯罪分子胆敢再采取这种手段,公安机关将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枪支的规定,坚决执法,毫不客气。  

        武和平说,中国是法治国家,不管什么原因,采取残暴的、灭绝人性的、轻易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严惩。近期发生的几起案件,作案人手持凶器、光天化日之下闯入学校和幼儿园,轻视甚至剥夺他人生命,而且剥夺的是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的无辜儿童的生命。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将依照法律对这种犯罪行为进行严惩,树立依法治国的权威,震慑犯罪分子使其不敢以身试法。

        武和平说,5月12日下午,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召开紧急视频会议,对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检查,要求抓好四项“落实到位”。特别是把落实重点放在了乡村、街道、城乡接合部、偏僻地区的一些安全防范最薄弱的学校、幼儿园。同时,对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私立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以及各类青少年课外活动场所实行拉网式检查,防止漏控漏管,防止出现盲区和死角。到13日,公安部已经派出了18个督导组,到各地督导各项防范工作措施的落实。

作者: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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