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陆分公司 3万t/a乌洛托品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6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项目名称: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陆分公司3万t/a乌洛托品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平陆县城以北1.2公里处、平陆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用气相法生产乌洛托品,即甲醛和氨直接以气体形式进行反应。以甲醇、空气为原料氧化成甲醛,甲醛和氨气反应生成乌洛托品,气相反应法乌洛托品先进工艺利用甲醛反应器出来的生成气中的甲醛气体与氨气反应制取乌洛托品。利用真空泵的抽吸作用将甲醛气体和氨气同时吸入氨化反应器,在气相和乌洛托品母液中反应,生成含有乌洛托品晶体的悬浮液,并产生大量水蒸汽。悬浮液再经过母液液封槽,中转泵进入浓缩槽结晶后,经过离心、干燥、包装等工序得到合格产品。此过程中产生的母液经过过滤后返回反应器。从反应器出来的惰性气体、水蒸气和未完全反应的氨气经过氨吸收塔,大部分的氨和水蒸气被循环液吸收下来进入氨水液封槽,没有冷却部分和惰性气体经过气体冷却器后由真空泵送入尾气锅炉燃烧。
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本项目产生大气污染的主要环节为氨化反应器尾气、尾气处理器、包装废气等。氨化反应器尾气经氨吸收塔、经气体冷却器、真空缓冲罐后,进入尾气处理器燃烧后,非甲烷总烃全部燃烧转变为CO2、H2O;包装废气经两级旋风+袋式除尘气处理后,除尘效率≥99%,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本工程的主要生产废水为氨解析塔排水、地坪冲洗水、生活化验废水、软水站锅炉等排放的清净废水。氨解析塔排水、地坪冲洗水和生活化验废水需要经平陆分公司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软水站锅炉排放的清净废水可以直接外排。
3)固废:本项目投产后排放的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排放量为15 t/a,排放量较小,可送本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不外排。生活垃圾送指定地点堆存。
4)噪声:对鼓风机、引风机、各种压缩机采取弹性基础减振、设隔音操作室等措施;对鼓风机、引风机等气流引起的噪声安装消声器进行消声;对各种泵类设基础减振及隔音操作室减振。
环境影响:
本工程建成投产、并采取以上措施后,各废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增加的排污量仅有少量粉尘,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对废水能复用、串用、回用的尽量综合利用,外排废水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地表水、地下水不利影响较小。
废活性炭送本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少量生活垃圾送指定垃圾场堆放。因此,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也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有锅炉鼓风机及各种泵类,在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后,对厂界及近距离影响不大。
环评结论
拟建项目生产乌洛托品,符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项目从生产工艺、设备选择到污染治理等均贯彻了清洁生产的原则。通过优化设计工艺路线,从源头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使各项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该工程建成后使环境空气质量级别维持现状。公司从设备采购、安装、生产、管理及安全管理和安全审核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并配备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使事故的危害减少到了最小。
公众参与说明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1个月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日期
2010年4月1日~2010年4月16日。
 
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联系单位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陆分公司
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
联系人
 
 
刘先生、董女士
电话(传真)
0351-6371143
0359-3558605
0351-4068425
电子邮件
sxeic@public.ty.sx.cn
plml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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