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人民政府,县直各局、办、中心:
《关于在全县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为了贯彻全市爱国卫生动员会议精神,从根本上改变我县城环境卫生面貌,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提高全民文明卫生素质和生活质量,促进平陆经济社会全面又快又好发展,在全县开展以“整治城乡环境卫生、防害、防病保健康”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关于在全县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活动内容和标准
本次活动以城乡卫生整治为中心,以防治“四害”等病媒生物为重点,以全民健康教育为主线,以卫生创建活动为载体,达到净化环境、预防疾病、倡导卫生行为、树立“大卫生”观念,提高全民卫生文明素质的目的,具体内容是:
(一)集中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彻底改变“脏、乱、差”面貌
1、县城要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要抓好大街巷道的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建筑围栏、夜市摊位、交通秩序等方面的整治工作。
具体要求:
①县城街道要达到平整完好、无坑凹塌陷,设施整洁齐全、无破损短缺现象。
②县城街道环境卫生管理达到各类环卫设施齐全无损,要在东西大街、南北街设置公用垃圾筒,每个沿街单位至少一个,标准统一由城建局确定,费用由沿街单位承担。
③城建局要在主街道十字路口和百货商场等公共场所设建水冲式公厕,专人管理,收费使用。公厕要布局合理,方便使用。
④严禁垃圾上街,县城所有的机关单位一律在单位内部设立公用垃圾池,由专人管理,定期清运到城建局规定的西韩窑沟公共垃圾填埋场。
⑤原大街小巷设定的垃圾点一律取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垃圾随意倾倒在街面。环卫队包街包巷定时清扫,每天两次,全天保洁。
⑥严禁在大街小巷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严禁向街面倾倒污水。
⑦坚决取缔流动摊点,严禁店外经营,店外修理,不准占道经营,特别是早点、夜市、蔬菜批发等都要划行归市,专人管理。
⑧临街施工场地要设置高标准围栏,不得占用人行道。周围场地要干净整洁,无抛洒,无建筑垃圾乱堆。
⑨夜市摊点要清洁卫生、文明经营,达到车灶干净,按序摆放,垃圾进筐,污水进桶。
⑩交通秩序要达到人车分流,各行其道。公交车、出租车要按站停车上下客人,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要在划定的停车位停车,严禁乱停乱放。
⑾“六小”(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饮食店、小网吧)行业要达到公共场所、食品卫生标准。
2、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道路要硬化平整、卫生整洁,城建局、圣人涧镇、开发区要强化领导,细化责任,扎实做好各自管辖区内的卫生工作,严禁乱排污水、乱堆垃圾、乱搭屋棚、乱开店铺。对居民区的垃圾,要建垃圾池,定时清运(当天集中当天清运)。
3、乡镇农村环境卫生:乡镇所在地、集、镇要按照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标准进行,农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整修县、乡、村道路,清除路旁杂草、垃圾为主,以改造卫生厕所、建立填埋式垃圾场为重点,达到乡镇卫生、“村容整洁”的标准。
具体要求:
①农民户厕入院,无蝇、无蛆、无臭、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大改厕力度,除水资源允许的村镇普及水冲式卫生厕所外,全县农村沼气式、双瓮漏斗式卫生厕所2007年要达到50%以上,2008年达到80%以上。各乡镇要按照任务要求,按比例同步完成。
②村村建立填埋式垃圾场,农户庭院垃圾日产日清,巷道垃圾池定时清理,垃圾场专人管理、适时填埋,无垃圾围村、堵道现象。
③有村容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有专门清扫保洁人员。
④巷道无五堆(粪堆、土堆、煤堆、柴堆、杂物堆),道路平整干净,庭院卫生,门店整洁,绿化美化净化到位。
4、坚决取缔旱厕。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厂矿、学校、居民区、公共场所的旱厕要在今年五一前全部改造成水冲式、三格式卫生厕所。
(二)以灭鼠、灭蚊为重点,做好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老鼠、蟑螂、蚊子、苍蝇俗称“四害”,是传播疾病的主要病媒生物,通过环境治理,科学消杀是预防各类病媒传播传染病、流行病的有效手段。全县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重”的原则,采取“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时间、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的五统一方法,根据“四害”的生态习性、繁殖生息条件和季节消长特点,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除“四害”工作。重点做好春秋两季的集中灭鼠工作、夏秋季节的蚊蝇孳生地治理和消杀工作。做到知识宣传到位、技术培训到位、药械贮备到位、资金保障到位,达到孳生地环境得到治理、化学消杀有效、四害密度达到规定标准、各种病媒传播疾病得到控制的目的。
(三)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公民卫生素质
良好的卫生行为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是公民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教育水平的综合体现,要把健康教育做为一条主线贯穿在爱国卫生各项工作的始终。利用新闻媒体、专题讲座、板报专栏、知识手册、录像等多种形式进农村、工厂、学校、单位、社区、工地及各种公共场所,广泛深入地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和文明卫生行为,教育和引导群众改变陈规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抗病免疫能力。通过卫生知识知晓率、卫生行为形成率的提高,达到公民整体卫生素质的提升。要求:全县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医疗机构开设健康教育专栏,设立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教育咨询,医务人员健康教育培训达到90%以上,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75%;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70%,健康行为形成率≥60%,职业卫生、女工保健知识培训率≥95%,知晓率≥80%,积极开展控烟活动,逐步推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城区无烟草广告,公共场所设有健康教育专栏,提供控烟、预防艾滋病、性病的宣传资料。
(四)开创卫生创建活动,提升社会卫生水平
卫生创建是爱国卫生工作的有效载体,也是爱国卫生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过程中的必要形式,全国爱卫会、省爱卫会制定了严格的卫生城市(县城)、卫生村(镇)、卫生单位考核指标,旨在通过卫生创建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水平,县政府把卫生创建工作列入社会发展的考核指标,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及社会团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卫生创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卫生标准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具体要求:
①县直各职能部门联动,争取2010年达到省级卫生县城。
②11个乡镇(区)2007年实现60%的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各乡镇(区)着力培育1—2个村,在2008年达到国家卫生村标准。
③各机关、单位、厂矿、学校要把创建卫生单位列入当年工作目标,2007年50%的单位要达到省级卫生单位标准。
二、职责分工
1、县直各单位、团体
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防害防病、卫生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及管理整治;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旱厕的改造;负责辖区内蚊蝇孳生地的环境治理,保障辖区内除“四害”知识宣传、技术培训、消杀药械的经费。
2、乡(镇、区)政府
①负责本辖区乡与县、乡与村、村与村道路畅通。要清除路旁杂草和路旁垃圾,搞好路旁绿化,补植补栽。②负责乡镇所在地、集、镇环境卫生整治,达到城市环境卫生整治标准:街道平整无坑凹,巷道干净无死角,街道无店外经营,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污水横流。要专人管理,天天打扫,随扫随清,垃圾一律清运到公共垃圾填埋场。③乡镇机关环境卫生整治,按照县直机关卫生标准执行:院内清洁卫生,无杂草丛生,办公室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无灰尘,室内无蜘蛛网和死角垃圾,公厕必须改成三格化粪池(标准卫生厕所)。④要成立领导组,对本辖区,特别是新农村建设重点村的环境卫生进行督促检查、评比。
3、城建局
①负责取缔沿街垃圾点,搞好城区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和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垃圾清理收集、清运处理工作,每天早上八点前要清运结束。②负责确定沿街垃圾筒的位置、标准。③负责规划城区主街道和公共场所公厕的布局、设计改造以及公厕管理工作。④负责规范城区活动摊点及早市、夜市的管理,取缔占道经营、店外加工及修理等现象。搞好城区公共绿地、行道树木及花带的养护工作。⑤搞好城区基础设施的维护监管、小街小巷与主要街道街接地段的硬化以及人行道采砖的修补工作。⑥负责整治公交、出租车辆的行车秩序及司乘人员的举止言行,保证服装统一、车容整洁、按章行驶、文明载客、安全营运。⑦负责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严查重处私拉乱倒建筑垃圾行为。⑧负责城市广场、公园、绿地的“除四害”工作。搞好农村垃圾场建设的技术指导。
4、卫生局
负责疾病预防、计划免疫、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医疗卫生单位和城乡个体诊所的环境卫生,督查监督管理医疗垃圾收集和定点焚烧,负责全县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监督、管理。
5、工商局
督促市场主办单位做好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夜市摊点的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监督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卫生工作。
6、公安局
配合各部门打击各种影响社会治安和环境卫生的行为。组织专门力量查处破坏城市基础设施及制造城市“牛皮癣”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好县城社会治安秩序。
7、交警队
交警部门负责查处运输散装货物车辆的抛洒泄漏工作,整治“三无”车辆,并要与城建局协办,在主街道划线确定停车场地,严纠城区乱停乱放车辆,加大违反交通规定车辆的教育、查处整改,加强交通疏导。
8、环保局
负责烟尘排放整治工作,加强噪音扰民的治理,加强对餐饮业、建筑施工工地污水排放查处工作。负责全县重大环境污染企业的整顿和治理,采取得力措施,防止扬尘。
9、水利局
负责农村改水工作实施,配合食品监督部门做好水监测达标工作。监督各乡(镇、区)做好全县重大水系、沟渠、沼泽、湿地的灭蚊工作。
10、农业局
负责农村沼气工程项目中的卫生厕所改造工作。负责农田灭鼠工作,与县爱卫会建立城乡联动的统一灭鼠机制,开展全县统一灭鼠活动。
11、农办
主要负责全县新农村试点村、治理村和重点村的环境卫生治理、督导、检查、落实。
12、畜牧局
负责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负责农村畜禽养殖户环境卫生保洁、蚊蝇清杀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屠宰场、畜禽加工厂等重点单位的灭鼠工作。
13、教育局
负责全县学校的健康教育和除“四害”工作。负责学校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的达标工作。采取得力措施,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不明原因发烧、流感、腹泻等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发生。负责全县学校的旱厕改造工作。
14、交通局
负责辖区内地方道路的维护,路旁垃圾杂草的清理。
15、爱卫办
负责整治活动的信息交流、部门协调。负责监督组织春秋季集中灭鼠,夏秋季蚊蝇消杀统一行动。负责卫生厕所建设的技术指导。负责制定机关单位卫生标准,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卫生创建活动。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具体负责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环境整治、防病、卫生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进行阶段任务督查,重大活动通报,及时上报督查情况,确保任务完成。
16、疾控中心
负责辖区“四害”传播疾病的宣传,“四害”密度监测、防治技术的培训。定期发布传染病、流行病预警信息。做好疫苗注射的宣传引导、组织管理。
17、卫生监督所
做好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的监督工作。加大各类卫生标准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城市“六小”行业的卫生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对违规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
18、县直工委
负责县直单位环境卫生的整治和除“四害”活动,组织县直机关单位开展卫生创建竞赛活动。
19、文明办
负责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中心,抓好文明县城、文明乡镇、文明村的创建活动。
20、广播电视中心
负责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开辟专栏,加大对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宣传力度,为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元月25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发动动员阶段(元月25日—2月2日)。召开全县范围的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都要成立活动领导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为全面整治阶段(2月3日—8月30日)。本阶段由3个小阶段组成。
2月1日—2月15日为全面整治第一阶段,重点搞好城乡环境卫生大扫除。①县城大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县城机关单位都要以清理死角垃圾为重点,领导挂帅,组织力量,突击进行,各乡镇要全民动员,全民参战,在搞好乡镇所在地的街道、机关卫生大扫除的基础上,坚持横向到村,纵向到户,不留空白,不漏死角的原则,重点抓好各村的环境卫生大清理,保证全县人民过一个干净卫生、祥和愉快的春节。县领导组将对全县爱国卫生突击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评比排队,电视通报。
3月1日—4月31日为全面整治第二阶段,重点是抓好春季集中灭鼠和爱国卫生月活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开展行业卫生整治工作。农村以改厕、垃圾场建设为重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每村至少有一个垃圾填埋场),3月份完成灭鼠技术培训和药械贮备。4月2日—8日,全县按“五统一”要求集中开展灭鼠工作。
5月20日—8月31日为全面整治第三阶段,重点是抓好夏秋两季蚊蝇孳生地的科学治理,重点单位、行业、区域的灭蚊工作。
第三阶段为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在迎接省、市卫生检查团检查考核的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组织各成员单位、各职能部门,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通报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第四阶段为总结表彰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根据县直机关一周三查,月月排队,月月通报和乡镇一月一检查、每季现金奖励结果,评选全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乡镇、村,推荐省级卫生乡镇、村和县直单位。对获得省级荣誉的乡镇、村和县直单位,县政府也要予以奖励。特别是对乡镇村奖励,县政府将拿出50万元,一季一奖励,年底大表彰。
四、组织机构
组 长:任秀红(县长)
副组长:范有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赵建新(副县长)
王引平(副县长)
潘长青(副县长)
刘学东(县长助理)
成 员:荆炎星(县委办主任)
李怀并(政府办主任)
车志东(农业局局长)
吴素萍(公安局政委)
刘克敬(卫生局局长)
史永杰(城建局局长)
郭秀杰(工商局局长)
张建国(教育局局长)
张孝木(财政局局长)
员戊戌(交通局局长)
张平生(宣传部副部长)
栗晋平(广电中心主任)
胡健康(畜牧局局长)
薛江勇(环保局局长)
王志华(县直工委书记)
解柏年(文化局局长)
陈向龙(爱卫办主任)
李忠祥(农办主任)
李文晓(城建局总支部书记兼自来水公司经理)
杨文革(文明办副主任)
岳新愿(卫生局副局长、疾控中心主任)
窦随民(食品监督所所长)
员晋杰(开发区主任)
梁永杰(圣人涧镇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爱卫办。
主 任:陈向龙(兼)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负责,切实把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除害防病工作作为本年度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整治目标和任务的要求,成立相应工作领导组,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到人,强化措施,完善机制,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各新闻媒体要利用一切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大范围、深层次地进行宣传,形成舆论氛围。要开设专栏及时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特别是要全方位进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大卫生”观念。
(三)通力配合,协同作战。要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管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四)严格督查,奖惩兑现。县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区)、县直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快、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进行表扬鼓励;对工作消极、动作不大,无明显变化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县上对卫生创建取得省级、市级荣誉的单位将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