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 平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陆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 财政资金实施精准衔接调整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26           字体大小:【   中  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平陆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衔接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陆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陆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衔接调整方案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101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文件精神和上级资金下达情况,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对《平陆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实施精准衔接的实施方案》(平政发〔2021〕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特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规模变化情况

      1、新增金额:中央资金765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478万元、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87万元)。

      2、核减金额:中央资金170.1806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0.1806万元)。

      3、变化情况:资金规模由16048.3403万元调整为16643.1597万元。

      二、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安排情况

      (一)2021全年资金规模16643.1597万元

      1、中央财政16项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规模为13585.3257万元。具体为:(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420万元;(2)水利发展资金2283万元;(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362.85万元;(4)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410万元;(5)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637万元;(6)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7万元;(7)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87万元;(8)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9.6757 万元;(9)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8.8万元。

      2、纳入省级财政9项整合范围的资金规模3057.834万元。具体为:(1)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0万元;(2)水利发展资金(不含“七河”“五湖”、基建、水库移民后续扶持部分)536万元;(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588.09万元;(4)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不含普惠、民生和救灾部分)7万元;(5)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62.7万元;(6)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部分)376万元;(7)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8.044万元。

      (二)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情况

      共安排97个项目(见附件)。

    附件: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表

    平陆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