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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陆县圣人涧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2-03-11      信息来源:平陆县圣人涧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中  小 】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保证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执行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镇经济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的公共服务。

      (四)镇党委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五)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它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七)加强平安建设工作,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各项工作,推进网格标准化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法制宣传,调解民事纠纷,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做好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八)推进基层民主,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农村村务公开,引导村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公民财产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九)按照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开展本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在编人数78人,退休人员45人。内设机构5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3个,即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三、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2022年预算收入、支出比2021年增减情况

      2022年收入1759.48万元,2021年收入1434.79万元。与2021年相比增加22.6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类费用增加。2022年预算支出1759.48万元,2021年实际支出5108.92万元。与2021年相比单位支出总体减少65.5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与2021年预算下降,下降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5.69万元,较2021年预算122.79万元增加12.9万元,增长10.5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比上年增加,涉及的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用及福利费相应增加。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公务用车保障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

      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共0个项目设定绩效目标,共0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