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民政局机构职能
时间:2024-06-27 信息来源:平陆县民政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22-00290 | 发布时间 | 2024-06-27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主要负责人:马庆国
机构名称:平陆县民政局
办公电话(座机号):0359-3522103
传真电话:0359-3522103
办公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桥东路49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早8:00-12:00,下午14:30-18:00
电子邮箱:sxplmzj@163.com
机构职能:
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实施民政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担依法对县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相关制度和办法,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调解或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村级的边界争议。
(五)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县域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规划区内的地名标志、门牌设置与管理工作。
(六)负责与邻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牵头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养老服务政策、规划、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落实困难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参与拟订全县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相关制度和办法。
(九)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负责县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负责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十一)落实婚姻、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承办辖区内居民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县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县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职责。
(十三)指导全县基层民政组织建设,负责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教育、表彰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五)承担各类民政信息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
2.推动全县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村(社区)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惠普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底民生底线。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县卫健局负责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平陆县行政区划图。
3.与县委社会工作部的工作配合。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县民政局协助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