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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陆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继续实施静默管理的通告

    时间:2022-10-10      信息来源:平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699113091/2022-00584 发布时间 2022-10-10
    发布机构 平陆县人民政府 文号

    广大市民:

      鉴于当前我县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将原定的10月7日15时至10日24时的静默管理期延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性静默管理时间由10月10日24时延长至10月13日24时。

      二、静默管理期间,全县范围实行交通管制,原则上人和车“不进不出”,请县域内所有居民保持居家,各类车辆和人员非必要不得外出,对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依法处罚并媒体曝光。医疗救护、抢险救灾、保供防疫等工作人员和车辆凭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证明有序流动。

      三、静默管理期间,除保供超市、药店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对于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其余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停止线下教学,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民间信仰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暂停开放;暂停举办培训、会议、演出等聚集性线下活动,坚持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平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