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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陆县三门镇人民政府关于东中村面粉深加工及手工馍加工项目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时间:2024-06-25      信息来源:平陆县三门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699113091/2024-00202 发布时间 2024-06-25
    发布机构 平陆县财政局 文号

      对县财政局反馈东中村面粉深加工及手工馍加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面存在的问题,三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及相关站办、村主干会议,对发现的问题及落实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和整改要求,对照问题查找产生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责任到人、立即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具体问题一:关于“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

      反馈报告中指出:2022年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73万元,2022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91.12万元,预算执行率52.67%。

      整改措施:一是疫情过后,镇政府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施工,加快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剩余工程;二是加快支付进度,根据施工进度镇政府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截止2023年7月25日工程款已全部拨付;三是剩余款项1787.75元已退回国库,工程质保金51384.6元待项目质量保证期结束后返还建设单位。

      具体问题二:关于“工程完工和验收不及时”的问题

      反馈报告中指出:合同中显示计划完工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23年5月25日,项目未及时完工及验收,致使设备未能进行有效利用。 

      整改措施:针对此次绩效反馈工程完工和验收不及时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工程进度方面的管理,举一反三,对项目进行“回头看”,对其他工程进行了自查自纠,要求工程队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周期完工及验收;我镇将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优化工作流程,着力协调解决在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有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按照施工周期完成项目建设。

      具体问题三:“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问题

      反馈报告中指出:实施单位与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未明确延期完工责任划分,未制定相关业务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针对此次绩效反馈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资金监督与管理制度》、《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制度》、《建设工程等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后期维护管控制度》等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不断完善项目相关制度,加强制度管理,明确分工职责,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并支付工程款,保证项目预算执行率达到正常水平,项目完工后及时验收,有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

      

     
     
     
     
     
    平陆县三门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