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陆县圣人涧粮食储备库1万吨收纳仓项目绩效评价问题的整改报告
时间:2024-06-28 信息来源: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24-00243 | 发布时间 | 2024-06-28 | ||
发布机构 | 平陆县财政局 | 文号 |
2023年财政局委托山西高盛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单位1万吨收纳仓建设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根据出具的《平陆县圣人涧粮食储备库1万吨收纳仓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1、项目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竣工验收
项目初设批复为7个月,平陆县圣人涧粮食储备库与山西一键集团签订施工合同为530天,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为2021年9月5日,截止2023年11月,未完成验收。
2、工程结算价超预算
项目财政评审价为17598815.18元,工程中标价为17590207.88元,施工单位工程决算未审价为22895648.96元,超出预算。
3、储备库配套设施未达到可使用条件
经评价组核实,储备库门前道路未硬化,影响储备粮运输,且库内排水渠未与外部连接,影响排水效果。
4、合同约定工程约定质保金预留比例不符合规定
储备库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为5%,高于规定的3%。
5、项目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
项目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不全面,绩效指标不完善,绩效运行监控不到位,不利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价。
二、整改措施
1、因疫情和天气原因,导致工期延期。项目已于2023年12月18日完成竣工验收。
2、2024年2月12日平陆县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工程造价审定为19082608.34元。我单位严格按照审定金额支付工程价款。
3、储备库门前道路已硬化,储备粮运输道路畅通,且库内排水渠已与外部连接,排水效果良好。
4、储备库已与施工方签订补充协议,质保金预留比例变更为3%。
5、逐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绩效管理文件,认真编制绩效自评报告,详细完整描述项目各项绩效指标,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项目建设工作中,我单位要强化制度保障,结合项目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监督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及项目后续管护制度等,确保项目效益最大化。
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