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陆县2020-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 “煤改电”项目绩效评价问题的整改报告
时间:2024-06-28 信息来源: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24-00244 | 发布时间 | 2024-06-28 | ||
发布机构 | 平陆县财政局 | 文号 |
2023年财政局委托山西高盛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单位“煤改电”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根据出具的《平陆县2020年-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1、部分用户“煤改电”设备使用率低
部分用户反映“煤改电”设备使用率低。即使加上政府补贴,其采暖费用也仍然比原来用散煤取暖高,个别用户感觉不如原来经济实惠,存在“煤改电”后因电费高,设备不常用等情况。该类问题占比8%。
2、部分用户补贴不到位
个别用户反映安装“煤改电”设备后到目前为止没有及时收到过电费补贴。
3、项目绩效指标不健全
经评价组核实,绩效目标与项目任务数设定基本一致,但未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细化量化的项目绩效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不明确。
二、整改措施
1、加大“煤改电”用户运行补贴力度。我局于2022年2月25日下发了《平陆县2021-2022年采暖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煤改气”运行补贴办法》,“煤改电”居民用户扣除生活用电(4-6月份平均用电量)外,在每月2600度采暖用电、0.2862元/度优惠电价的基础上,每度用电再补贴0.1元。降低了群众的用电负担。
2、督促各乡镇加强对“煤改电”改造户的验收工作,严格核实用户信息,确保用户信息准确。截至2022年6月底,我局已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3、制定合理细化量化的项目绩效目标,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设置合理的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和生态效益指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基层干部走村入户开展政策宣讲,通过电视、展板、发放政策解读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煤改电”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2、做好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的审核把关工作。做好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的采集、汇总、审核、公示工作,确保发放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做好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对“煤改电”所涉村民进行逐一排查,确保不漏一户。
3、加强项目监管、落实取暖运行费用长效补贴政策,在政府相关补贴政策的范围内,争取最大限度地减轻取暖用户的经济负担和使用负担,必要时可将补贴向低收入和生活困难群体倾斜。
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