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黄河一号旅游公路(茅津至复晟路) 新建暨防汛生态保护工程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时间:2024-06-28 信息来源:平陆县交通运输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24-00257 | 发布时间 | 2024-06-28 | ||
发布机构 | 平陆县财政局 | 文号 |
我局收到《平陆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度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平财绩【2024】7号)文件及《黄河一号旅游公路(茅津至复晟路)新建暨防汛生态保护工程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晋国元绩评【2022】0151号)文件后,随即对报告中反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积极开展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项目绩效管理不够规范
主要表现为:一是项目实施单位未进行绩效目标申报;二是未设立分阶段(或分年度)目标;三是效益类指标不够细化、量化,预算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县级自筹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
按照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报要求,区财政应予以自筹配套资金1127.21万元,2020年9月8日平陆县财政局已做出《承诺》,但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县级自筹配套资金未到位。
(三)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实施单位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主要表现为:一是未制定债券风险防控预案,不利于专项债券资金安全保障和风险隐患的处置;二是未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等,不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项目完工时效性较差
黄河一号旅游公路(茅津至复晟路)新建及防汛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建设日期为2021年8月10日-2022年11月10日,实际项目截至到2022年12月31日尚未完工,且未进行验收,超出预期时间3个月。项目完工时效性较差。
二、整改措施
(一)细化指标,规范绩效管理
1、细化量化效益衡量指标。根据道路建设项目情况,结合线路辐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更为科学、合理、可衡量的指标,加大对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等方面的评价。
2、制定阶段性衡量指标。按照财政资金使用要求,制定阶段性的控制指标,加大项目进度及完成情况的评价。
3、完善绩效目标自评体系。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自评指标,扎实开展项目支出年度完成情况的评价,加大建设资金成本管控。
(二)积极争取,完善配套资金
积极争取县政府、财政部门的支持,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资金已全部到位,保证了项目建设有序实施。
(三)健全制度,严格项目管控
针对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我局迅速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专项债券风险防控预案》《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预案和制度,全面加强项目建设管控,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科学组织,加快施工进度
因项目开工后恰遇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大程度迟滞了施工进度。对此,我局全面加强施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有效组织机械、人力,科学安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抢时间、抓进度,保质量、保安全,全力推进施工进度,在2023年5月完成了施工任务,实现了通车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以上反馈问题,我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取得良好整改实效。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抓好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进度管控机制、强化项目预算与成本控制、加强项目后期管护养护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项目管理的能力水平,确保项目建设能够按照既定的目标和计划进行,为平陆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交通力量。
平陆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