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7-09-28 信息来源: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17-00052 | 发布时间 | 2017-09-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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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的批复,现将我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予以公开。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县城镇居民医保中心为县人社局下属二级机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承担本辖区城镇居民医保的业务管理、指导和经办业务;
2、具体负责执行城镇居民医保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
3、管理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落实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4、审核城镇居民医保报销经费,承办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管理;
5、确定协议医疗机构,承担协议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协议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中心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综合管理股、财务会计股、基金征集股、待遇管理股、审计稽核股 ,目前共有工作人员8名。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16年部门决算公示表包括以下内容:
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6年收入决算表
3、2016年支出决算表
4、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6、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决算3,854,444.7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854,444.7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支出决算3,905,815.58
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415.8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61,874.70元,住房保障支出17,525.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6,119.78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9,427.22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元)。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