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公安局2018年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9-24 信息来源:平陆县公安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19-00029 | 发布时间 | 2019-09-24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第一部分 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7、管理户政、国籍、入警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置留、旅游的有关事务;
8、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9、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内设机构15个,直属机构2个,派出所按行政区划设置11个。
我单位财政供养人员350人,其中:占政法专项编制141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17人;须分流人员12人;辅警人员18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2018年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957.42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5.9816万元,占比99.7%;其他收入11.4459万元,占比0.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68.7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2.4181万元,占比58.5%;项目支出1646.3239万元,占比41.5%。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变动情况说明。2018年财政收入3945.9816万元,比2017年减少525.9384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决算部门减少(交通管理大队单独决算)。2018年支出3968.7421万元,比2017年减少1009.7879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行政运行支出减少及交警管理大队单独决算。2018年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收入3105.4524万元,财政拨款决算收入3957.4275万元。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1166万元,完成预算的61%,原因是:会计科目变化及决算部门减少(交通管理大队单独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1165万元,占99%,比上年减少(增加)7.88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3万元,占1%,比上年减少4970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1辆,其中,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3辆、制式警车18辆。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6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15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45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994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