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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陆县自然资源局2018年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09-25      信息来源:平陆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699113091/2019-00034 发布时间 2019-09-25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及测绘行政管理的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是:1、承担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工作;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2、组织编制和负责实施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3、承担全县耕地保护工作,负责耕地总量动态平衡;4、负责全县土地的地籍、地政管理;5、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改制企业土地资产的审批工作;6、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的综合管理,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和认定工作;7、监督规范矿业权市场;8、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9、承担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10、负责全县测绘管理工作。11、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财政供养人员96人,其中:在职人数70人(行政人员9人,全额事业61人);退休26人(行政退休16人,全额事业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45.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4.37万元,占比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251.37万元,占比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3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75万元,占比27.77%;项目支出2839.91万元,占比72.23%。

    三、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4万元,完成预算的99.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65万元,完成预算的98.71%;城乡社区支出1082.16,完成预算的21.64%;农林水支出7.37万元,比预算增加47.4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682.39万元,比预算增加18.74%;住房保障支出34.75万元,比预算增加15.02%。

    四、关于“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2万元,预算增加226.25%,比上年增加0.461万元,原因是:环保督察、矿山巡查等工作量增大,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22万元,比上年增加1.0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55万元。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5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7年减少374.62万元,降低86.28%。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只包含基本支出,“国土事业经费”属于项目支出,2017年做账务处理时候记在基本支出中,2018年调整至项目支出,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六、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我局目前尚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一定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参照公开模板进行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