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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陆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0-08-21      信息来源:平陆县林业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699113091/2020-00021 发布时间 2020-08-21
    发布机构 文号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生态建设、林业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县林业资金,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2、组织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检查核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县林木的凭证运输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征用、占用林地进行初审;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林地调查、定级、评估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打击违犯《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组织、指导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全县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濒危物种和国家、省级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物种、珍稀野生植物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殖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内设机构13个,办公室、计财股、林业站、种苗站、森保站、东山站、天保办、防火办、防检站、野保站、森林派出所、木材检查站、乡镇林业站。在编在职人数77人,离退休人员5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4014.13万元、支出总计3315.6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增加274.80万元,增长7.35 %,支出总计减少841.95万元,下降20.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导致资金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1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14.13万元,占比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31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3.73万元,占比20.62%;项目支出2631.92万元,占比79.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14.13万元、支出总计3315.6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74.80万元,增长7.3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841.95万元,下降20.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导致资金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15.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41.95万元,下降20.2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等。其中,人员经费668.31万元,占比20.16%,日常公用经费2003.33万元,占比60.4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15.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77万元,占1.89%;卫生健康(类)支出16.46万元,占0.50%;节能环保(类)支出245.33万元,占7.4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2973.03万元,占89.67%;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8.06万元,占0.5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315.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70.21万元,支出决算6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0%,用于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等。较2018年决算下降17.05万元,下降21.36%,主要原因本年度养老保险比例下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15.77万元,支出决算1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8%,用于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等。较2018年决算减少0.23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本年度比例下调;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45.33万元,用于退耕现金等。较2018年决算减少59.35万元,下降19.48%,主要原因本年度相关项目减少;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1052.51万元,支出决算297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2.47%,用于森林培育等。较2018年决算减少761.62万元,下降20.39%,主要原因相关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31.38万元,支出决算1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5%,用于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8年决算减少3.71万元,下降17.04%,主要原因本年度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3.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8.3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5.42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办公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1万元,完成预算的87.00%,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2.75%,原因是:本年度公车维修增加了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61万元,占比100.00%,比上年增加0.46万元,增长21.40%,原因是:本年度公车维修增加了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比0%,比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100%,原因是:本年度无接待任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2万元,比2018年减少41.34万元,降低72.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部门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林业专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2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平陆县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平陆县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等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7.49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19年平陆县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平陆县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49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项目的实施,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控制水土流失明显减少,森林覆盖率大大提高。同时通过项目实施,能增加项目区农户的收入,有效促进贫困户脱贫。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平陆县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平陆县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等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平陆县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56.06万元,执行数为156.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合格面积补助资金通过打卡形式直接发放至享受补贴政策的农户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个别乡镇、个别小班新造林地存在合作社苗木栽植后,退耕农户缺乏管理管护,有杂草未及时处理影响苗木生长现象。下步改进措施:建设国家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时提高各工程补助标准,确保农民实施退耕还林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平陆县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91.431万元,执行数为91.4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取得了明显成效,解决了农户长远生计问题,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好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农户未及时将变更卡号上报林业部门,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发放。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核对农户上报的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确保资金准确无误发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

    12019年平陆县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平陆县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平陆县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专项转移支付2019年度绩效

    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省内下达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林规发[20192号)和《运城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运林发[20197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农户补助资金156.06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能增加项目区农户的收入,有效促进贫困户脱贫。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我局高度重视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和要求,成立了由分管退耕的总工任组长的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林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确定了评价对象。

    (二)组织实施

    我局针对此次完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按要求收集、核实了包括提交立项决策、建设实施、生产经营等基础数据资料,参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收集绩效评价有关信息,运用相关评价方法,对各项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得出评价结论。这一阶段我们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真实性原则,建立健全评价信息审核制度,对评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二是一致性原则,所采用的评价基础数据、评价指标口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要前后一致;三是独立性原则,保持评价主体的相对独立性,避免评价对象及其他人为因素的影响。

    (三)分析评价

    我局对自评结果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并撰写《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

    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实际支出与项目规定的用途一致,资金收支平衡。资金使用都能做到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项目管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配备了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挪用补偿基金等违规行为。财务制度健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

    四、绩效目标实际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根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林规发[20192号)和《运城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运林发[20197号)文件,下达我县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56.06万元。

    县财政国库根据县林业局提供的合格补助面积及时将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通过打卡形式直接发放至享受补贴政策的农户手中。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5202亩,每亩补助300元,总计补助金额156.06万元,到目前,已支付补助金额156.06万元,当年资金支出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严格依法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山西省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全运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2017年新一轮退耕面积5202亩。

    2)项目完成质量

    经平陆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检查验收,成活率均在90%以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可使项目区退耕户户均收入989元,栽植干果经济林进入盛果期后也可增加农民收入。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能较好的增加农户收入。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控制水土流失明显减少,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平陆县森林覆盖率。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的实施,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解决了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整改措施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经验和做法

    经过多年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我县摸索出了退耕还林实施的经验和做法。主要有:

    1、领导带头,合力攻坚

    为了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平陆县成立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领导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林业副县长任副组长,由林业局、农委、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局、扶贫办、审计局、电视台、畜牧中心以及工程涉及乡(镇)等有关单位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具体负责工程的方案编制、规划设计、议标工作、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金兑现等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审查、跟踪管理,对工程执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跟进,并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系列技术服务和施工技术工作。

     2、广泛宣传发动,让政策深入人心

    为加强退耕还林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利用广播、电视、发传单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退耕还林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为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存在问题

    各别乡(镇)村、各别小班新造林地存在合作社苗木栽植后,退耕农户缺乏管理管护,有杂草未及时处理影响苗木生长现象,存在火灾隐患。

    2、建议:

    1、建议国家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及时提高各工程补助标准,确保农民实施退耕还林工作的积极性

    2、建议国家及上级林业部门探索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区退耕农户的后续发展支持政策。

    3、建议延长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周期。

     

     

     

     

     

    202041

     

     

     

     

     

     

     

     

     

    平陆县完善退耕还林政策专项转移支付2019年度绩效

    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林规发[20192号)和《运城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运林发[20197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19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91.431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控制水土流失明显减少,森林覆盖率大大提高。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根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林规发[20192号)和《运城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运林发[20197号)文件,现下达我县201910159亩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专项资金91.431万元,其中:管护费补助20.318万元,生活费补助71.113万元。根据各乡镇上报的验收结果,县林业局及时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合格面积补助资金通过打卡形式直接发放至享受补贴政策的农户手中。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10159亩,每亩补助90/亩,总计补助金额91.431万元,到目前,已支付补助金额91.431万元,当年资金支出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严格依法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山西省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确保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全运行。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2019年完善退耕政策补助面积10159亩。

    2)项目完成质量

    经平陆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检查验收,保存率均在90%以上,有部分地块管护差,需加强封山禁牧。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可使项目区退耕户增加收入。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能较好的增加森林植被、绿化主体环境。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控制水土流失明显减少,改善了生态环境,增加了平陆县森林覆盖率。

    (5)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的实施,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取得了明显成效,解决了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整改措施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公开

    附件:2019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