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时间:2024-09-10 信息来源:平陆县公安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22-00137 | 发布时间 | 2024-09-10 | ||
发布机构 | 平陆县人民政府,平陆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主要负责人: 郭晓军
机构名称: 平陆县公安局
办公电话: 0359-3522602
传真电话: 0359-3522602
办公地址: 平陆县条山东大街778号
办公时间: 冬季早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
夏季早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30
机构职能:
平陆县公安局,为正科级建制,为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行政工作的组成部门,与中共平陆县公安局委员会合署办公。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内置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