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 张店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时间:2023-05-26      信息来源:张店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699113091/2022-00173 发布时间 2023-05-26
    发布机构 平陆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主要负责人:张玲娟

      机构名称:张店镇人民政府

      办公电话(座机号):0359-3962455

      传真电话:

      办公地址:山西省平陆县张店集镇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电子邮箱:plzdzzf@163.com

      机构职能(最新):

      一、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社会发展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制定并落实全镇乡村振兴计划和措施,促进农业产业全面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4、加强基层治理,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7、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10、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镇内设机构“五办一站两中心”及岗位职责

      (1)张店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协调组织、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张店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张店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平安建设办公室牌子)

      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镇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4)张店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5)张店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张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

      负责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6)张店镇党群服务中心(加挂张店镇综合文化站)

      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普及推广实用技术,开展政策咨询技术交流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搭建推广新媒体平台,为村镇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指导促进各类组织、社团、协会、合作社和企业开展团体活动,倡导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风尚;开展扶贫济困献爱心送温暖特色活动,做好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7)张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8)张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