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时间:2025-03-20 信息来源:平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22-00174 | 发布时间 | 2025-03-20 | ||
发布机构 | 平陆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主要负责人:苗顺国
机构名称:平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电话:0359-2378101
传真电话:0359-2378101
办公地址:平陆县圣人西大街775号集中办公区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作息: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电子邮箱:plxtyjrswj@126.com
机构职能:
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县相关政策性规定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实施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服务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部队完成退役军人其他相关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提高政治站位,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从平陆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困稳定政策性规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