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平陆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房证同交”“地证同交”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时间:2022-04-06 信息来源:平陆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22-00200 | 发布时间 | 2022-04-06 | ||
发布机构 | 平陆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为了推进全县不动产登记领域各项改革持续发展,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和维护购房者权益,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广“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的意见》文件要求,我局不动产登记负责人起草了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房证同交”“地证同交”的实施方案》,并经县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意。起草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房证同交”“地证同交”的实施方案》主要是为了便民利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平陆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