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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陆县人社局关于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2-08-23      信息来源:平陆县人社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的通知》(厅字﹝2022﹞29号),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决定在我省范围内阶段性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将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租赁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打包集成,给予创业实体15000元扶持,现将补贴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享受条件

      对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并带动1人以上就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且有纳税行为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15000元的扶持。

      (一)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指从2022年起的应届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的担任主要负责人(或者股东)。

      (二)纳税行为,指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在税务部门有实际纳税额,或者按规定免税但有纳税申报记录。

      (三)带动1人以上就业,指除创业者本人外,另外招用1名以上工作人员就业(含1人)。

      (四)缴纳社会保险费,指高校毕业生所办企业有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或者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且不存在欠缴行为。

      二、申请资料

      (一)《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申领表》;

      (二)申请人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纳税情况的证明(有实际纳税的提供相关记录,按规定免税的提供纳税申报记录。)

      (四)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不需要创业者提供,人社部门内部核验);

      (五)带动1人以上就业的证明(主要指能证明劳动者就业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或者社保缴费记录等);

      (六)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电子《就业创业证》。

      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有其他高校毕业生担任股东的,同时提供其有关情况。

      申报地点:平陆县太阳路南太阳文体广场西北角人社局二楼3号窗口

      申报时间:2022年8月23日-2022年10月31日

      联系电话:0359-880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