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人社局关于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2-08-23 信息来源:平陆县人社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的通知》(厅字﹝2022﹞29号),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决定在我省范围内阶段性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将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租赁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打包集成,给予创业实体15000元扶持,现将补贴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享受条件
对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并带动1人以上就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且有纳税行为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15000元的扶持。
(一)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指从2022年起的应届毕业生,首次创办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的担任主要负责人(或者股东)。
(二)纳税行为,指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在税务部门有实际纳税额,或者按规定免税但有纳税申报记录。
(三)带动1人以上就业,指除创业者本人外,另外招用1名以上工作人员就业(含1人)。
(四)缴纳社会保险费,指高校毕业生所办企业有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或者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且不存在欠缴行为。
二、申请资料
(一)《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申领表》;
(二)申请人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纳税情况的证明(有实际纳税的提供相关记录,按规定免税的提供纳税申报记录。)
(四)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不需要创业者提供,人社部门内部核验);
(五)带动1人以上就业的证明(主要指能证明劳动者就业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或者社保缴费记录等);
(六)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七)电子《就业创业证》。
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有其他高校毕业生担任股东的,同时提供其有关情况。
申报地点:平陆县太阳路南太阳文体广场西北角人社局二楼3号窗口
申报时间:2022年8月23日-2022年10月31日
联系电话:0359-880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