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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陆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1-18      信息来源:平陆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平陆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陆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增长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要求,为彻底解决目前全县企业存在的耗能、污染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全县工业领域技术改造的引导作用,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推动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迅速扭转和改变全县工业结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发展理念、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论述,实施县委“一三三五”总体发展思路,坚持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深入开展技术改造行动,依托六大产业集群,围绕环保提升、节能降耗、工艺优化,推进产品深加工、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主导产业、发展配套产业,强化政策措施,增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竞争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二、总体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到“十四五”末计划实施60个技改项目和10个转型项目,完成投资20亿元,到2024年底新增1家A级企业,30%企业达到B级企业,80%企业达到C级企业,全面消除D级企业,全县工业企业结构合理,初步达到转型要求,小企业迈过生存线,规上企业基本达到发展线。

      三、主要内容

      1、实施技术改造工程。通过项目带动,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列入错峰生产的企业,利用错峰时间进行技术改造,每年实施1-2个技改项目,规上企业每年至少实施1个技改项目。

      2、创新能力提高。鼓励企业成立研发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支持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支持企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联合研发,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强化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业企业技术研发经费投入增速达到20%,改造企业技术装备,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3、壮大重点企业。围绕重点行业,支持氧化铝行业、铁合金行业、刚玉行业等主业突出、能源消耗量大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支持其主导产品做大做强。对铁合金行业鼓励进行矿热炉加密、烟气回收净化等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对刚玉行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装备水平。

      4、促推产业升级。重点发展主导产业,带动上下游产业,促进产业链条延伸与完善,形成产业集群,鼓励企业升级改造、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扩大产业规模、提升发展水平,提高产业集中度。对装备制造业扩大产业规模,加快项目建设,推动设备更新改造和新项目建设。

      5、节能减排增效。化工行业提升技术水平,组织开展节能、节水、环保技术改造,推广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支持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二次资源回收利用。

      四、技改资金奖励方式

      (一)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经平陆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组根据当年扶持重点评定后给予奖励,奖励额度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确定。

      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1亿元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一次性奖100万元;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二)对达到环保要求,被生态环境部认定为A级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被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认定为B级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被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认定为C级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已享受市级技术改造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可申请县级技术改造资金的50%;同时符合技改和环保评级要求的同一项目,按最高奖励资金支持。

      五、申报审核流程

      (一)建立项目库。凡申请县级技改资金支持工业项目,必须为县统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工科局项目库其中之一入库项目。县工科局建立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技改项目库,每年2月份由各部门集中申报,年中每月30日申报一次,动态调整。环保升级资金年底申报。根据项目进度,县工科局及时发布申报计划和具体要求,多批次、不定期予以支持。

      (二)资料审核。县工科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负责组织属地企业项目的申报和资料审核工作;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所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向县工科局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申请支持的技改项目须投资进度达到50%以上或投产6个月以内(以第三方进度和资金审计报告为准)。

      (三)评审委员会评审。县工科局组织县财政、统计、发改、驻工科局纪检组及有关专家组成平陆县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委意见,报县政府同意后,将拟支持项目和资金分配计划报县财政局。

      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资金使用及绩效负责。企业(单位)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项目工艺、实施进度、工期及规范财务管理等。县工科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所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出具项目申报资料和建设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一致性审核意见,并对其负责。

      (四)绩效评价。县财政局审核后下达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同时抄送县工科、统计、发改、审计等有关部门。县财政局及时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技术改造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五)完工评价。项目建成后,由县工科局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价结果,提出项目完工意见,报县财政局。

      对未按承诺建设期建设完成的,被纳入追溯管理项目名单的或未及时完成完工评价的项目须及时采取通知督办、限期整改、追缴资金等追溯措施;对承诺建设期内,因不可抗力、市场、政策、技术等原因停止建设的项目,须实施终止评价工作。

      (六)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制度,并自觉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作。

      (七)处置措施。严格申报资料过程控制,对资料不齐、条件不符的项目予以退回。对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纳入黑名单,严肃追责并通报全县,禁止申报其他项目。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工业副县长为组长,工科局、财政局、发改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小企业促进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分管副职为成员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加强对技术改造工作的领导和实施,推进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

      2、建立管理体系。县工科局要明确技术改造投资重点,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实行月调度制度,领导组每月定期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各部门各企业每月要向领导组报送项目谋划实施情况。

      3、加大财政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设立县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每年2000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主要用于鼓励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4、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工科局对全县技改项目总协调,主要指导规上企业的技术改造,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发改、行政审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指导企业加快推进技改步伐。

      5、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产业政策和加强技术改造的重要意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措施及技术改造的先进典型、发展成效,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企业技术改造的浓厚氛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县财政局、县工科局负责解释。

    文件: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陆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陆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