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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陆县2022年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

    时间:2022-08-23      信息来源:平陆县教育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一、指导原则

      根据平陆县目前学校学位及学生现居住地情况,按照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经相关部门审核的资料,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安排,学校学位不足时安排在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入学条件

      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现居住地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居住证明(一年以上)、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流出地乡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务工证明。

      2、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病故军人的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残疾人子女或残疾儿童本人(提供残疾证)。

      4、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提供市级以上证明)。

      5、易地扶贫搬迁子女(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6、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7、县引进的优秀人才的随迁子女(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8、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股东)子女(提供招商引资协议、营业执照和股份证明材料)。

      9、因工作调动人员子女(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招生程序

      学生或家长在7月15日至24日,通过市教育局研发的“运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报名平台”,按照平台公示的中小学服务区划分情况如实填写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居住证明、其他证明等信息,按照“两证一致”要求进行登记7月25日至29日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相应学校审核,8月1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相关政策解释

      1、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市),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