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陆县人民代表大会十七届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11-09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2-11-09 | |||
发布机构 | 平陆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尊敬的成新庭、李晓梅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张村镇垣面污水处理站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平陆县张村镇污水处理项目在2020年已完成专项规划,该项目位于镇区南侧,设计规模为 800m3/d,设计工艺为A2O+AO+MBR膜工艺,工程总投资1557.3万元,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成,现在正在意向公开准备招投标,预计2022年6月开工建设。
该项目建成后,就可解决集镇、新吴、辛店等3000余人的生活污水处理问题,改善张村镇容貌,提高卫生水平,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可作为灌溉水或其他用途使用,从而节约淡水资源。同时,农村地区环境条件的改善可降低与污染有关疾病的传播,为张村镇居民提供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