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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平陆县南村片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研究报告》、 《平陆县民政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评估报告》、《平陆县201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7号地块批而未供用地规划 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3-02-03      信息来源:平陆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平陆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平陆县南村片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研究报告〉、〈平陆县民政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评估报告〉、〈平陆县201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7号地块批而未供用地规划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平自然资发〔2023〕1号)已收悉,根据平陆县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22〕第7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平陆县南村片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研究报告》

      (一)地块位置

      地块位于平陆县圣人涧镇南村(平钢公路南北两侧),用地范围包括南村卫生院(2.28亩)、南村小学(19.41亩)、南村乡政府(8.60亩)、供销社(14.98亩)、公路段(2.54亩)、食品站(3.83亩)、集体土地(0.71亩)。

      (二)用地性质和主要控制指标

      用地性质:地块一4.76亩: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地块二17.32亩: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地块三4.34亩: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地块四16.27亩:中小学用地;地块五12.31亩:科研用地。

      控制指标:地块一4.76亩主要控制指标: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地上15米,地下5米。

      地块二、地块三共21.66亩主要控制指标: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地上15米,地下5米。

      地块四16.27亩主要控制指标: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地上18米,地下5米。

      地块五12.31亩主要控制指标: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地上10米,地下5米。

      二、原则同意《平陆县民政福利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评估报告》

      (一)地块位置

      平陆县民政福利服务中心楼位于圣人大街与桥东路交汇处西南角,占地约1.1亩,总建筑面积为8679.89平方米(地上15层地下1层)。

      (二)地块范围的调整

      原规划用地范围1.1亩,现调整为1.72亩。

      (三)用地性质和主要控制指标

      地块1.72亩规划用地性质:机关团体用地和住宅用地。     

      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6.85,建筑密度≤42.86%,绿地率≥10%,建筑限高≤54米。

      三、原则同意《平陆县201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7号地块批而未供用地规划研究报告》

      (一)地块位置

      201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7号地块位于平陆县张店镇镇区西侧1千米处,地块面积30.35亩。

      (二)用地性质和主要控制指标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14.52亩、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5.83亩。     

      商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2.5,建筑密度≤55%,绿地率≥20%,建筑限高≤18米。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1.2且≤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27米。

      平陆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陆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