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陆县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18 信息来源:平陆县水利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23-00173 | 发布时间 | 2023-05-18 | ||
发布机构 | 平陆县人民政府,平陆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平政办发〔2023〕20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平陆县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陆县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工作,根据《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水办水保﹝2023﹞9号),按照考核验收标准,结合我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努力在全县上下营造统筹推进水土保持工作的浓厚氛围,扩大水土保持的社会影响力,增强社会各界重视水土保持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意识,引领新时代我县水土保持事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不断提升水土流失治理效能,高水平创成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
三、创建标准
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是指以县域为单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思路,通过长期坚持不懈的水土流失防治,建成规模较大、措施体系完善、建管机制健全、综合效益突出、示范作用显著的县。创建标准严格执行晋水办水保﹝2023﹞9号文件明确的标准。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防治体系。以治理水土流失、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及特色农业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封育保护等项目,开展日常检查,总结成效经验,加大治理投入,探索具有平陆特色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保障水土保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二)健全管理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水利主导、多部门协同、社会各界参与的水土流失防治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简政放权等各项改革政策,持续加强水土保持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健全机构设置、强化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水土保持管理队伍素质和水平,建立系统完备、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制。
(三)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和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制度,推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检查制、考核制、公告制和社会监督制度,大力推进管理规范化建设,促进水土保持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验收率“三达标”,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减少水土流失面积、减轻土壤侵蚀强度,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平陆水土保持日常监管能力。
五、工作安排
5月5日—5月15日,各有关部门共同协助提供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成效资料并分类整理;编制创建成效总结报告及其支撑材料汇编,制作完成创建成效影像专题片。
5月20日,向省水利厅报送申报材料。
5月21日—31日,积极对接省水利厅,跟踪平陆县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申报情况与评审情况。
6月1日—30日,积极对接国家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省水利厅,跟踪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申报情况与评审情况,并配合做好现场复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平陆县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毛锐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丙益同志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建立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部门联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分工。创建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县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性工作,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统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住建局、乡村振兴局、黄促中心、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交运局、文旅局、融媒体中心、档案馆等部门根据成员单位创建工作主要职责,认真对照各自工作任务,科学组织工作力量,抓好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及时宣传,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切实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