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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时间:2023-05-26      信息来源:平陆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699113091/2023-00177 发布时间 2023-05-26
    发布机构 平陆县人民政府 文号

      为确实做好2023年补助项目工作,遴选建设一批产业突出、示范带动明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及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市农业农村局通知,现面向全县遴选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2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一、遴选范围与对象

      农业示范展示基地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依托本县域内从事当地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的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农业科技企业、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组织(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农机、渔业)。

      二、申报条件

      (一)农业示范展示基地

      1、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产业突出,带动能力强,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示范带动明显、长期稳定的农业基地,包括种植业、畜牧业、农机。

      2、现代农业科技园区要求是省级以上的科技园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是省级以上的示范社、示范农场,农业科技企业是市级以上的龙头企业或在当地有影响力产业突出、示范带动明显的新兴的科技企业。

      3、示范基地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规模且长期稳定,租用、合作的合同期不少于10年(粮食基地规模在300亩以上,果树基地在100亩以上,蔬菜基地在50亩以上,设施果蔬基地在30亩以上)。而且具备集示范、推广、培训功能于一体的基本基础设施、试验示范器材、教学培训设施等条件。

      4、基地应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先进、能够长期提供技术支撑的团队。至少与1个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1个农业推广部门合作,已建立了专家工作室优先,并已有效开展技术合作的优先。

      5、基地在新品种新技术应用推广方面对当地产业发展有影响力。示范推广品种和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强,能辐射带动农户,组织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等。

      (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

      1、申报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服务农民积极性高。农业企业要求是市级以上的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要求是市级以上的示范社、示范农场。

      2、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需自主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与装备,专业化程度高、组织化能力强,能够对农户提供专项或全程化服务,且效果明显。

      3、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能大力开展良种、良法、良技推广应用及培训,能熟练使用新技术新装备,并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至少能培育80个以上的示范主体,确保每个示范主体掌握2-3项主推技术。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1、所属乡镇政府推荐函,各乡镇政府对申报机构材料真实性负责;

      2、申报机构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亮点特色、新品种、新技术推广情况等内容);

      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4年10月之前,加盖公章);

      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5、申报机构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6、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7、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8、申报基地集示范、推广、培训功能于一体的基础设施、试验示范器材、教学培训设施等照片;申报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机械与装备、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等照片。

      9、申报机构其他获奖证书(龙头企业证书、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级别证书)。

      三、遴选程序

      通过基地申报、乡镇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实地查看、党组研究决定等程序,推荐上报科技示范基地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实地考察后确定。

      四、上报时间及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机构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6月2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逾期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359-3522117   

      平陆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