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康提示〔2023〕第2号
时间:2023-05-3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近期,全市新冠病毒感染人数呈上升趋势。随着时间推移,既往感染或者疫苗接种获得的抗体水平逐渐衰减,保护力逐渐下降,感染风险将增大,尤其是感染XBB等免疫逃逸能力强的变异株风险将逐渐加大。为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出如下健康提示:
一、继续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保持安全距离、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进入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应当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景区接待处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建议佩戴口罩。
二、做好个人自我健康监测,尤其外出归来后,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必要时及时就诊。建议老人、孕妇、婴幼儿及体弱人群尽量不到人员密集、空气流通不畅的场所。
三、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要强化人员健康监测,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加强日常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视情况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等措施。
四、感染新冠病毒后人体主要表现为咽干、咽痛、咳嗽、发热等症状,发热多为中低热,部分病例也可能出现高热,一般不超过3天。一些患者可能出现肌肉酸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腹泻、结膜炎等症状。XBB变异株致病力未见明显变化,症状普遍较轻,病程普遍较短。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可采取居家自我照护。老人、儿童或患有严重基础疾病者,应密切关注健康状况,必要时及时就诊。
五、感染者居家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感染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必须外出,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N95/KN95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六、接种新冠疫苗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如您尚未感染或已感染过但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免疫,请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等重症风险人员要主动接种。
七、目前,我市新冠疫情仍处于较低流行水平,防护物资和相关药品储备充足,医疗机构救治床位充足,诊疗秩序正常。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信息,理性对待新冠疫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过度储备药品,做好个人防护,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