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机构职能
时间:2023-08-10 信息来源:平陆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23-00236 | 发布时间 | 2023-08-10 | ||
发布机构 | 平陆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主要负责人:郑大鹏
机构名称:平陆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办公电话(座机号):0359-3522127
办公地址:平陆县五一街东2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电子邮箱:Plxczjtgylhs@163.com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县城镇集体资产的“指导、维护、监督、协调、服务”,贯彻执行有关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维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和合法权益;
(二)负责集体资产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经营;
(三)负责集体资产的收益、处分;
(四)负责城镇集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根据工作需要,查阅联社所属企业的财务账目和有关资料,提出询问,提供咨询;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安全生产股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处罚违章生产,参与所属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所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
(八)办公室职责: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秘、统计、档案、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及督促检查;负责城镇集体企业发展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
(九)资产管理股主要职责:负责本单位所有资产购买、使用、登记工作,确保资产完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