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及岗位职责实行AB角工作协作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3-11-16 信息来源: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对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作出调整,并按照分工协作、相互补位原则,实行AB角工作协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制度
县政府领导岗位职责AB角工作协作制度是为确保县政府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工作无缝对接,县政府领导成员之间实行的工作补位制度。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在一方因会议、出差、学习、请(休)假或其他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时,由对应的另一方临时代行政务活动职责。
二、AB角设置
翟纪亭离平外出期间,由张首华主持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张首华、杨志强互为AB角,钱波、李波互为AB角,张华峰、严磊互为AB角,谭千义、郭晓军互为AB角,严磊、孟凡雨互为AB角。
三、县政府领导具体工作分工
翟纪亭: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县审计局。
张首华: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发展改革、经济运行、财政金融、人力资源、能源、应急管理、外事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外事办公室、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县发改局(粮食局、能源局、人防办、国动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项目推进中心、县行政学校、兴虞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协助县长联系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武部、县公务员局、县委编办、县委机关资产和事务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国家税务总局平陆分局、县消防队、县烟草专卖局(卷烟营销部)、人行平陆支行、运城银保监分局平陆监管组、工行平陆支行、农行平陆支行、建行平陆支行、农业发展银行平陆支行、平陆农商银行、邮储银行平陆支行、平陆县河东村镇银行、中国人寿平陆支公司、人保财险平陆支公司、国家统计局平陆调查队、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志强:负责工业经济、商务、招商引资、行政审批、营商环境、供电、开发区建设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工科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商务局、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信息管理局)、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县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县民营经济发展中心)、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联系县网信办、县科协、国家电网平陆支公司、邮政平陆分公司、移动平陆分公司、联通平陆分公司、电信平陆分公司、中石化平陆分公司、中石油平陆分公司。
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钱波:负责城市建设与管理、自然资源、规划、教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局)、县教育局、平陆一中、县第一高级职业中学。
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华峰:负责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果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果业发展中心(农产品出口服务中心)、平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心(平陆县三门峡库区服务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
联系气象局。
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谭千义:负责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体育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交运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会、县供销社、县疾控中心、县医疗集团(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癫痫病医院、县妇幼院、县口腔医院)。
联系县消协、县个协(民协)、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县公路段、运三高速路管理处、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运城支队八大队。
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郭晓军: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公共安全、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
主管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分管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武警平陆中队。
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严磊:负责文化旅游方面工作。
分管县文旅局(文物局)、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县文物保护中心(旅游发展中心)。
联系县新闻出版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研究室)、县文联、县新华书店。
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孟凡雨:协助县长、分管副县长分管农业农村、扶贫、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波:负责民政、双拥、残联、政府督查、民生保障、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残联、县社区服务中心。
联系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宗教局、团县委、县妇联。
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一方因会议、出差、学习、请(休)假等其他情况离岗(离平)1天以上,应主动向县长报告,并提前1天以上向另一方交接有关工作,确保重要工作不断档、不遗漏。
(二)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在代行履职期间,应当主动、依法、审慎代行职权,要相互加强沟通衔接,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务等急需决策的重大事项,代为处理的县政府领导应主动征求另一方领导的意见,必要时报县长决定或提请县政府有关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县政府领导代为履职结束,一方要向另一方主动通报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
(三)互为AB角的县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同时因公离岗(离平)、请(休)假,确因特殊原因同时离岗(离平)的情况下,由县长指定其他领导同志代为处理相关工作。
(四)县政府领导在代行履职期间,被代行履职县政府领导的分管、联系部门要主动及时地向代为履职的县政府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要按规范程序呈报相关公文,直至代行履职结束,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高效运转。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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