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县城绿色低碳建设专项规划意见征集结果情况
时间:2023-12-05 信息来源: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23-00504 | 发布时间 | 2023-12-05 | ||
发布机构 | 平陆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0日,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在平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就《平陆县县城绿色低碳建设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与项目相关的其他单位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征集期间,各相关单位积极建言献策,共收到来自平陆县自然资源局、平陆县文化和旅游局、平陆县交通运输局、平陆县水利局、平陆县林业局、平陆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平陆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平陆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平陆县教育局、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平陆县统计局、平陆县应急管理局等13个部门的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平陆县自然资源局分别针对县城建设安全底线、优化城市结构布局、控制县城密度强度、绿色建筑和节能建筑、绿色低碳交通体系、海绵城市建设、停车场建设等方面提出8条相关意见,其中,关于依据县城实际情况需增加路内停车场的建议,由于与绿色低碳建设理念不符,报告不予采纳,其余7条意见均予以采纳。
平陆县交通运输局提出1条相关意见,建议将公交车运营车辆数和站点数规划纳入本次规划,报告予以采纳。
平陆县林业局提出需重新校核全县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园广场服务范围覆盖率、国土绿化面积等具体指标以及三湾湿地项目与相关规划符合性等7条意见,报告均予以采纳。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提出1条相关意见,校核“十三五”期间空气质量良好及以上天数比重,报告予以采纳。
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校核“煤改电”、“煤改气”户数、城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利用户数及重点项目库等3条意见,报告均予以采纳。
平陆县统计局提出对现状情况部分数据校对改正,报告予以采纳。
其余7个相关部门对本规划报告编制内容无意见。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分析论证并对规划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此,衷心感谢各相关单位的积极关注与热心参与!
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