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陆县人民政府与县总工会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3-12-22 信息来源:平陆县总工会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23-00524 | 发布时间 | 2023-12-22 | ||
发布机构 | 平陆县人民政府,平陆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平政办发〔2023〕40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陆县人民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陆县人民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调节作用,密切政府与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增强各级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政治稳定,推动我县现代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运政办发〔2003〕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县人民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联席会议是政府与工会相互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工会参政议政,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联席会议坚持维护政府权威与尊重工会独立性相统一的原则,协商解决涉及职工队伍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联席会议由政府或行政管理部门向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由工会通报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的情况及职工队伍的情况。
(二)听取工会对制定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和措施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有关工会的组织建设、活动设施、经费财产、工作部署等问题,并就职工的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障、生活福利和其他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认真协商,提出解决措施。
三、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
(一)县人民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如遇紧急和重要问题,经过提前协商可随时举行。
(二)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县长或副县长和县总工会主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共同商议确定。出席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研究的具体内容确定。由与议题有关的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办负责同志,县总工会副主席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县长或副县长主持会议。
(三)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签发,县总工会会签。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办和县总工会应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总工会分别负责督促检查。落实结果要在下次联席会议上予以通报。
(四)联席会议视情况可邀请劳动模范、职工代表、基层工会干部、新闻记者旁听,并根据需要经过审核发布新闻。
(五)有关联席会议的会务安排,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或联系工会工作的副主任牵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总工会共同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