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精神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时间:2023-12-27 信息来源:平陆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 2018年4月27日修正)
总则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提供精神卫生志愿服务,捐助精神卫生事业,兴建精神卫生公益设施。
对在精神卫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0359-393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