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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 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3-12-29      信息来源:平陆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吕梁市离石区永聚煤业办公楼“11·16”重大火灾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县委、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聚焦“认不清、想不到、易忽视”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在全县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集中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问题大整治、安全责任大落实活动,深挖盲区死角、补齐短板漏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

      (一)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三年来对生产安全事故重要指示和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班子成员对照要求和职责谈体会、找差距。(县委宣传部牵头,各乡镇党委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党组负责)

      (二)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并组织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集中观看《瞒祸》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各乡镇各部门分别组织单位职工和监管企业负责人集中观看《瞒祸》和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县委组织部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党政领导,开展不少于一天的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县应急管理局、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分别对各自监管执法人员、监管企业全员开展不少于一天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

      (四)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乡镇各部门要针对本单位易发事故种类,组织开展疏散逃生和应急救援演练,熟悉应急逃生疏散通道,提升干部职工自救互救能力。(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

      (五)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县安委办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和载体开展风险防范、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宣传,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

      二、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一)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道路交通)、民爆物品、文化旅游、消防安全、冶金工贸城镇燃气、果品保鲜库、特种设备、电力、餐饮等重点行业领域,按照《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一抓到底、一刻不松,邀请专家或专业人员严查细控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逐项整改整治,真正把安全防线筑牢兜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别是要对煤矿、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矿山地面设施安全防护标准进行再梳理,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抓紧完善提升。要对全县矿山安全生产状况再深排细查,强力整治风险隐患。(14个专委会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各专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聚焦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人员密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其他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场所进行全面筛查,把握冬季火灾事故规律特点,深入查找本辖区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消防专委会办公室牵头,县专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聚焦办公场所、食堂、酒店、餐饮、浴室、宿舍、工棚、文化体育活动场馆等易漏管失控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矿灯房、澡堂吊篮电气线路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电路过载、装饰装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消防设施短缺损坏、封闭安全出口等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未按规定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及燃气紧急切断阀,问题瓶、问题阀等可能导致燃气泄漏燃爆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房屋承重构件存在明显损伤、裂缝或变形,可能造成坍塌事故的风险隐患。(消防专委会办公室牵头,县专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聚焦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排查整治安全风险未辨识、危险作业不审批、管控措施不落实、防护用品不配备、人员培训不到位等可能引发火灾、燃烧爆炸、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事故的风险隐患。(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开展安全问题大整治

      (一)聚焦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行业领域监管职责不清、存在盲区漏洞,失管失察的问题;没有把身边的事故作为警示,对苗头性的风险隐患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更没有对照检查整改,导致发生同类事故的问题;一些部门和企业作风漂浮,工作不认真不扎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异化为一个动作、一种形式的问题。(县安委办牵头,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聚焦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证照手续不齐、人员资质不符;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设备设施,或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仍冒险组织生产;拒不执行整改指令,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等问题。(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聚焦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未按照《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问题。(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聚焦现场管理混乱、“三违”行为多发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未落实集团公司季查、主要负责人月查、分管负责人旬查、安全管理机构和车间周查、班组日查机制,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未制定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员工操作规程不落实,未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等问题。(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五)聚焦自救互救能力不强、应急处置不力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应急救援机构不健全、运行不顺畅、履职不到位;应急(消防)救援物资、装备或设施不配备,维护、保养、管理不及时;应急救援预案未制定,未开展演练、评估和修订;应急预案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六)聚焦安全隐患超期未整改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超期未整改的企业,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等“五落实”措施未制定;隐患“托而不改”“改而无效”和不及时“清零”等问题。(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开展安全责任大落实

      (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一是党政领导干部要对照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检视履职情况,并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述职,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县委组织部牵头)。二是党委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办实事、解难题清单,针对安全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监管职责、执法力量、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等事项,至少研究解决10项具体问题(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负责)。三是要优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增加考核权重,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与单位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挂钩。(县委组织部牵头)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一是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织各相关单位对问题隐患突出的重点单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县安委办负责)。二是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力度,借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验,对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现场录制影像资料,进行公开曝光,依法从严查处,形成震慑(县安委办负责)。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依法实施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以及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一案双罚”等措施,坚持关口前移,对发现的瓦斯超限等极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四是强化专家技术支撑,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带领专家团队,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查细查,指导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强化问题跟踪整治。(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七项职责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主要负责人承诺制内容,开展自查检视,及时查漏补缺,检视整改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二是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企业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对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建立健全整改台账,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领衔整治,并报告属地监管部门纳入跟踪督办;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绘制风险“四色图”,实施清单管理和风险告知(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三是健全完善并公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管理(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四是强化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将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生产成本,由生产经营单位自提自用、专户核算。(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严格严肃追责问责。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鲜明导向,坚持“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理念。一是对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隐患排查整治不力,以及工作滞后、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进行曝光、通报、约谈(县安委办负责)。二是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存在应发现未发现、应处罚未处罚等执法“放水”行为的,要移送纪委监委、组织、公安等部门追责问责。(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三是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而且要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县纪委监委、县应急局负责)。四是对非法煤矿、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甚至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一时间对属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乡镇党委镇政府,各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逐条逐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做好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五不为过”、做到“五个必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落实,县安委办坚持统筹推进,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坚持严管与服务并重,精准执法重典治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从细处着手,严格自查闭环治理,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保障。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组和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领导组负责持续深入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教育、民政、农业农村、工科(商务)、卫健、发改等有关部门也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比照成立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领导组,制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转变工作作风。各乡镇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对“安全检查流于形式”问题作专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县安委办要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坚持“12341”工作机制,实行挂图作战、打分排队、考核巡查、一体推进,理直气壮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坚持眼睛向下、身子下沉、重心下移,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狠抓基层末梢安全责任落实;检查所属企业单位要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过筛子”,县监管部门抽查检查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不少于50%。

      (四)严格监管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产、暂扣吊销证照、查封扣押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倒逼企业认真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国家层面已有规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尚无规范格式的,依照《山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试行)》(晋司发〔2021〕4号)规范制作使用执法文书。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社区要于11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分别于每月12日和25日前向县安委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24年3月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县安委办将适时通报各乡镇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总梳理后上报县安委办。

      邮箱:plxawb@126.com

      附件:

      1、平陆县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统计表

      2、平陆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

      平陆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 年11月23日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