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转学手续办理须知
时间:2022-11-22 信息来源:平陆县教育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困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下同),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或外来务工人员务工地跨省、市、县发生变化确需转学的方可转学。
家长联系转入学校:
确需转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并配合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完成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有关电子转学手续。一般情况下,初三、高三年级不予转学。
如何办理转学手续:
1、转出学校为学生打印全国学籍系统中学生基础信息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2、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内上传学校签章后的《山西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学生基础信息表、户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户籍迁移证明、家长工作调动证明)等转学申请电子影像件;
3、经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后生效。
注:若跨省转学,有与以上不相符的,结合两地具体要求适当调整。
转学手续办理时间:
每学年第一学期:9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
第二学期:农历正月十六日—二月十六日(工作日)
办理转学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