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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小学休学、复学手续办理须知

    时间:2022-11-22      信息来源:平陆县教育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申请休学条件: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期间不允许留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休学。

      1、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

      2、在一学期内连续请假(包括病、请假)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

      3、因本人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确需休学的。

      4、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休学手续办理:

      申请休学的中小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填写《山西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需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检查并出具证明及相关材料;因学生不可抗拒的原因提出休学的,需出具县级以上公安或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学校审核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核办后生效。学生休学情况要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作为《休学、复学申请表》的附件保存备查。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复学手续办理:

      休学结束后,由监护人填写《休学、复学申请表》。复学时可根据本人要求回原年级就读,也可以到下一年级就读。核准复学的学生,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上传《休学、复学申请表》,经教育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后生效。

      办理休学、复学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