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就业登记指南
时间:2022-01-12 信息来源:平陆县人社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1、对象范围: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处于无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2、办理条件:①用人单位招(录、聘)用劳动者(包括机关、失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用人单位),应当于招(录、聘)用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②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由本人在就业后30日内,到常驻地或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登记。③劳动者转换就业岗位、未失业的,应及时办理就业登记信息变更。
3、办理材料:①个体经营或者自主创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灵活就业: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个人承诺书;③单位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手续、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代办人委托书、劳动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就(失)业登记表》。
4、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复核——审核——办结——送达。
5、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6、办理地点(方式):①现场(平陆县太阳文体广场西北角人社局二楼2号窗口人才和劳动力交流股);②网站;③手机APP。
7、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平台系统内进行登记;审核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及时通过现场告知、电话通知、网上推送告知申请人。
8、咨询电话:0359-880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