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租房新申请合格人员公示
时间:2024-01-08 信息来源: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70号)《平陆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平政办发[2022]38号)《平陆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公租房申报、复核的通知》(平保办字〔2023〕2号)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新申报住房困难家庭联合审查通过的23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日,从2024年1月8日开始,至2024年1月14日结束,望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书面反映。举报电话:0359--5731329
平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