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平陆县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国有产权划转的决定
时间:2024-03-08 信息来源: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平陆县物资总公司:
为深化国企改革,优化国企布局,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创新力、控制力、抗风险能力,现决定:
一、将平陆县物资总公司持有的山西省平陆县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的国有产权整体划转给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山西省平陆县物资再生利用公司的出资人(主管部门)变更为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划转各方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产权交接工作。
二、划转后该企业原职工身份不变,划转前的债权债务承担主体不变,仍由平陆县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承担。
三、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及时办理该公司的出资人(主管部门)工商变更登记,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平陆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陆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plxrm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