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变更和增加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时间:2024-03-18 信息来源:平陆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24-00044 | 发布时间 | 2024-03-18 | ||
发布机构 | 平陆县人民政府,平陆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平政发〔2024〕4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变更和增加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运政发〔2023〕35号)和《运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取消、承接、变更和增加行政职权事项49项,其中:取消9项、下放管理层级2项、变更27项、增加11项。
现将具体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切实做好落实和承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对承接、变更、增加的事项,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权责清单编制要求,切实做好落实工作,实现无缝对接,同时要及时编制“两清单两张图”(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附件:
1.平陆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9项)
2.平陆县人民政府决定承接下放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项)
3.平陆县人民政府决定变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7项)
4.平陆县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11项)
平陆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平陆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变更和增加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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