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的公告
时间:2024-06-04 信息来源: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开展2024年度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平陆县工商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
2.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二、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300元。
三、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四、申报所需材料
1.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经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4.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工资明细账(单)或工资银行卡流水单或社保缴费证明等在岗证明;
7.小微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所有资料递交时携带原件及《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及批录表电子版,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单位盖公章。
五、申报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2024年6月4日起(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平陆县人社局306室
咨询电话:0359—880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