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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陆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6-07      信息来源:平陆县卫生健康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平陆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陆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药服务,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工作专家手册》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抽查评分表(2022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为契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适宜技术推广,不断提高中医药在基层卫生服务中的运用水平;突出中医药专科特色,完善基层中医药三级医疗及预防保健网络建设,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适用、价廉的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促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工作专家手册》,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县中医医院和县人民医院中医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促进各项工作达到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确保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工作验收。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评审工作专家手册》要求,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县、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加大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投入,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医保体系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中体现中医药特点,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对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中医科的支持力度,为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中医科发展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的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建成中医临床科室集中设置、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100%村卫生室要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至少10%的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100%村卫生室能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招聘、引进中医药人才,进一步提升全县中医药人员的素质,做好继续教育、全科医师培训、转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等工作,积极开展中医病例书写、中医适宜技术、中医药健康管理、“三基”训练、《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指南》(中成药)等知识培训,开展基层老中医专家师带徒工作,切实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每个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中医类别(临床类别)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点和优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治疗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居民提供中医药医疗服务。每个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能够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的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严格按照国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老年人和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探索开展孕产妇、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四、职责分工

      县卫健局:负责创建示范县的全面工作,按照任务要求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协调推进,协调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中医药扶持政策,指导各医疗机构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督导问题整改,在全县上下营造良好的中医药舆论氛围。

      县发改局: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体现财政支持。

      县财政局: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每年安排一定的中医药专项经费用于中医药基础条件改善、服务能力建设、人才引进培养等工作,中医事业费占全县卫生总事业费15%以上,近三年年增长比例不低于卫生事业费增长比例。

      县人社局:加大中医药人才招聘、引进力度。

      县教育局:负责校园中医药文化宣传,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制剂质量监管。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中药保护和发展,把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各项中医药政策措施,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补偿比例不少于10%,降低中医医院和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病种起付线。将乡镇(中心)卫生院设立中医科、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作为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的必备条件。

      县文旅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县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促进县域中医药专业机构、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药材种植基地等与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融合发展。

      县工科局:负责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本县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本县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积极组织申报市级及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组织本县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本县中医药科技发展。

      县果业发展中心:负责对中药材的生产、加工和运销服务业结构调整进行服务和指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相应创建示范县工作机构,把基层中医药工作列入工作目标,在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卫生改革与发展政策的同时,结合实际并充分体现中医药工作内容。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26日—5月31日)

      召开平陆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动员会议,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将创建工作纳入县、乡两级年度工作目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6月1日— 6月10日)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创建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资料整理工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日常指导和督导检查,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及时指导创建活动全面顺利开展。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4年6月12日— 6月30日)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现场评审抽查评分表(2022版)》的要求组织自评自查,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查缺补漏,巩固提升,迎接上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我县创建工作的评审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传达贯彻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的标准和要求,明确开展创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对照《评审细则》,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卫健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经常性督促、指导工作;其它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国家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和我县出台的一系列中医药改革和发展政策。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中医药工作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内涵和防病治病理念、知识、作用等,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文件: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陆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plxrm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