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吊销平陆县庆鑫元商贸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4-10-30 信息来源: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10-30 | |||
发布机构 | 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平陆县庆鑫元商贸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平陆县庆鑫元商贸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公告送达如下:
经查,平陆县庆鑫元商贸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且未依法办理歇业备案手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该条款,我局拟作出吊销平陆县庆鑫元商贸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如行使陈述、申辩权,并要求进行听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 系 人:杜降弟 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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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