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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陆县果业发展中心关于平陆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4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12-18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12-18
    发布机构 平陆县人民政府,平陆县人民政府 文号

    张跃龙等2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岳村建设100亩高标准果园的建议》(后简称《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分析《建议》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全力推动建议答复工作落地落实。为保证答复质量,中心班子多次前往岳村走访调研,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询了种植大户、合作社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意见建议,形成了较为充分的答复意见。

      关于代表提出的“在岳村投资建设100亩高标准果园的建议”。我中心积极与岳村村委进行对接,并带领村委干部前往县内示范园、临猗高标准示范园进行参观学习,结合当地条件环境进行产业规划。

      从2024年3月开始建设至今,目前在岳村已完成100亩高标准矮化密植园的建设,水肥一体化、高标准防雹网配套到位,成功打造我县第一个高标准矮化密植园,为推动规模化建园、标准化生产,助推当地苹果产业高标准起步、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带头作用。

      下一步我中心将持续贯彻新发展理念,携手乡镇政府用好《平陆县“优质果业县”建设实施方案》《平陆县促进产业发展财政奖补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果业惠农富农政策,逐步在当地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的新型经营主体,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积极发展现代果业,通过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引领,带动当地及周边果农积极融入现代果业发展,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平陆县果业发展中心

      2024年5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