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人民政府关于《平陆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的批复
时间:2025-01-20 信息来源:平陆县住建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25-00251 | 发布时间 | 2025-01-20 | ||
发布机构 | 平陆县人民政府,平陆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平政函〔2025〕1号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批复〈平陆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的请示》(平建字〔2025〕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平陆县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局印发实施。
《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你局要抓好《规划》实施,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相应发展策略进行绿色建筑全流程管理。
三、《规划》是本县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规划管控,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规划调整的,需按原规划审批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平陆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