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登录 | 注册
  • 网站支持IPv6
  • 平陆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5-03-04      信息来源:平陆县残疾人联合会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699113091/2025-00300 发布时间 2025-03-04
    发布机构 平陆县人民政府,平陆县人民政府 文号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残联[2022]57号)和《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2]36号)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平陆县行政区域内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使用IE9及以上版本、Chrome、360等主流浏览器)登录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网址:http://220.194.147.73:8443/wbxt/#login;),点击“我要申报”跳转登录界面,输入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登录进行申报。

      用人单位存在劳务派遣残疾人,且经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一致计入本单位(实际用工)的:

      1、需要填报与派遣单位签订的确定为本单位的派遣协议;

      2、请通知劳务派遣机构登录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进行机构备案,如未备案,用人单位将无法关联劳务派遣机构进行按比例就业认证。

      (二)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平陆县茅津路162号平陆残联五楼“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库的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窗口办理

      1.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

      2.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

      3.工资凭证(年度用人单位工资表、奖励性绩效、一次性奖金及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残疾人职工支付工资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医保凭证(职工医保);

      5.社保凭证(残疾人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扫描件)。

      五、相关说明

      (一)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平陆县茅津路162号

      (二)联系人:席怡冉

      (三)联系电话: 0359-3526726

      平陆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