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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平陆县小I型水库行政责任人的通知

    时间:2025-03-12      信息来源:平陆县水利局      字体大小:【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699113091/2025-00315 发布时间 2025-03-12
    发布机构 平陆县人民政府 文号 平政办发〔20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办运管函〔2020〕209号)要求。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按照隶属关系,由有管辖权的水库所在地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其中小 I 型水库由县级相关负责人担任。我县共有小 I 型水库11座,分别是常乐镇油坊沟水库、张村镇韩村水库、张村镇五龙庙水库、部官镇郑沟水库、部官镇范庄水库、圣人涧镇红旗一库、圣人涧镇红旗二库、圣人涧镇大河庙水库、圣人涧镇西沟水库、圣人涧镇王沟水库、张店镇南窑头水库。由于人事变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职责,现将小 I 型水库行政责任人名单调整如下:

      部官镇郑沟水库:张首华(县政府副县长)

      部官镇范庄水库:杨志强(县政府副县长)

      张村镇韩村、五龙庙水库:钱波(县政府副县长)

      常乐镇油坊沟水库、圣人涧镇大河庙水库:张华峰(县政府副县长)

      圣人涧镇王沟水库:谭千义(县政府副县长)

      圣人涧镇红旗一库、红旗二库:郭晓军(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圣人涧镇西沟水库:陈  雨(县政府副县长)

      张店镇南窑头水库:李  波(县政府党组成员)

      防汛行政责任人主要职责为:负责水库防汛安全组织领导;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水库防汛安全重大问题;落实汛查管护、防汛管理经费保障;组织开展防汛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组织水库防汛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定期组织开展和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平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