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黄河流域禁渔的通告
时间:2025-03-24 信息来源:平陆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699113091/2025-00337 | 发布时间 | 2025-03-24 | ||
发布机构 | 平陆县人民政府,平陆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平政通字〔2025〕2号 |
为养护黄河水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黄河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黄河禁渔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域:黄河流域平陆全段。
二、禁渔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
三、禁渔期禁止一切垂钓和捕捞行为;严禁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运输、储藏、贩运和销售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四、对在禁渔期内违规进行渔业捕捞作业行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予以从严处罚。
五、各村要加强禁渔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布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农业农村部门,并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公安部门做好执法工作。
六、广大人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如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非法捕捞行为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59-3522117。
特此通告
平陆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